您好,欢迎来到和生国际食品交易中心!
绿色版
红色版
招商信息  押金20万轻松当房东

浙江印发《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3/8/15 15:35:00      人气:85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推动浙江渔场修复振兴计划的实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以及8月5日全国清理整顿违规渔具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相关要求,浙江决定迅速在全省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省伏季休渔严管、严打工作,通过对海洋和内陆违规渔具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坚决取缔电脉冲、地笼网、多层囊网等禁用渔具,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禁用渔具的行为,切实提高渔民群众自觉使用规范渔具、养护渔业资源的意识。
  二、重点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我省海洋近海海域以及内陆淡水流域。
  海洋捕捞
  沿海各地要根据《农业部关于实施海洋捕捞网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全面清理整治不符合最小网目尺寸标准的网具;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制售电脉冲等禁用渔具的行为;进一步清理地笼网等近岸海域违规定置网具。
  内陆捕捞
  内陆淡水地区要按照《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重点查处使用地笼、拦河缯、迷魂阵、滚钩等有害渔具进行捕捞作业的行为;继续加大对“电、毒、炸”等其他破坏渔业资源方法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相邻市、县交界水域的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
  三、组织方式
  专项行动采取“省级统一领导,市级属地统筹,县级具体负责”的方式,坚持属地为主与上级督导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及时开展监督指导检查;各市渔业主管部门要通过有效调配辖区内现有渔业执法力量和管理力量,加强对内陆流域、近岸海域和渔港等重点范围进行检查;县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力量,切实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
  四、时间安排
  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
  市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在总结以往辖区内违规渔具清理整治经验的基础上,研究部署具体整治方案;县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抓紧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要以乡镇、村社为单位,开展全面排查,要发挥业主、基层组织的积极性,采取渔民、基层渔业组织自查自纠。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发动群众参与,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加强执法、集中整治阶段。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当前管理实际,结合伏休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不少以两次的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专项执法行动;省局组织全省渔政执法力量,联合公安、海警、工商等部门,围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开展一次水陆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省局组织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抽查、暗访,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促进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是组织跟踪报道。结合对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重点宣传违规网具集中销毁、渔民老大自觉参与清理行动等内容。
  总结提高阶段。
  各地要以市级为单位,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以及进一步完善渔具管理、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的意见建议,填写《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汇总表》,于9月2日前报送省海洋与渔业局执法总队。省海洋与渔业局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总结交流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省局伏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工作的统一领导。沿海各地要在省政府伏休管理专题会议明确的现由各级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法、财政、经信、公安边防、交通海事、工商、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伏休管理领导小组内,尽快明确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工作小组,并将其作为伏休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内陆淡水地区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沿海地区的组织构架,建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紧紧依靠群众,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全面开展执法监管
  各地要建立健全公安边防、工商、海事、港航、海洋与渔业等相关部门协同的水陆联合执法机制;合理调配行政执法和管理力量,强化重点水域、渔港以及市场的执法检查,确保监管不留死角;继续保持对非法使用、制售禁用渔具行为监管的高压态势,实施水上、陆上常态化检查;积极探索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执法机制,组织渔民群众协助开展违规渔具清理工作。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根据《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依法进行处罚;涉及的捕捞渔船要扣除全年油价补助,严重违法的,吊销捕捞许可证;对威胁、阻碍、拒不配合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化宣传教育
  各地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强对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的宣传,同时向广大渔民群众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开展监督,营造保护渔业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Copr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和生国际商品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29-86369888    陕ICP备15014829号